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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6-26


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工作的实施意见

潍医发【201455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工作组织领导

1. 学校党委要定期研究离退休工作,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根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校级领导要加强对各自分管联系部门院(系)离退休工作指导。

2. 学校实行离退休工作管理部门与离退休人员原工作单位双重服务管理机制。离退休工作以离退休工作处为主牵头抓总,离退休人员原工作部门、院(系)也要将其纳入工作职责范围,明确1名处级干部具体负责本单位该项工作。离退休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部门、院(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二、进一步明确离退休工作服务管理职责

3. 政治理论学习和阅读文件。由老干部党总支和离退休工作处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报刊订阅由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负责。老干部阅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离退休工作与组织部、人事处、办公室负责落实。

4. 情况通报。学校定期向离退休人员通报学校改革、发展情况并听取意见,每年至少通报一次。各部门、院(系)每学期向离退休人员通报本单位主要工作情况,遇有重大决策,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沟通情况

5. 参加会议。上级机关或学校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活动,需要老干部参加的,由会议或活动的承办单位会同离退休工作处负责。

6. 开展文体及考察学习活动。根据上级政策及学校实际,离退休工作处组织开展适合老同志自身特点的文体活动,适时就近组织参观考察学习。

7. 健康查体。由离退休工作处牵头负责,每年对离退休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8. 走访慰问。由离退休人员原所在部门、院(系)负责,离退休工作处做好协调,定期走访慰问离退休人员在国家重要节庆、老同志病困及住院时,原所在部门院(系)和离退休工作处负责人要亲自到场,提供帮助,把关怀送到老同志身边。

9. 去世送别。离退休工作处牵头,离退休人员原所在部门、院(系),组织部、人事处和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参与,妥善处理好后事。对于逝者生前有丧事从简愿望或要求的,应当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按政策规定,需要发布生平的,组织部、人事处撰写审核。

10. 其他未尽事宜。除上述列出情况之外,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过程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属个别特殊情况,由离退休人员原所在部门、院(系)负责。

三、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人员作用

11. 学校在研究重大问题时注重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发挥其参谋、咨询作用

12.进一步完善学校关工委工作机制,可积极组织老同志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及关心下一代的工作

13. 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特长,鼓励支持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医疗咨询工作。

四、进一步提升离退休工作服务能力

14. 强化工作保障。统筹安排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向离退休人员公布。加强新老校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加大投入,不断改善老同志活动和学习的硬件设施和环境条件

15. 增强服务能力。离退休工作管理部门和离退休人员原工作部门、院(系)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加强沟通,协同合作,齐抓共管为老同志服务。对于老同志水电暖维修等生活服务需求,总务处、奎文校区管理办公室要优先安排,热情服务。宣传部、学生处要及时做好校报送阅工作。

16. 改善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条件。根据国家政策及学校实际,努力改善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医疗条件,使离退休人员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得到相应改善和提高,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

17.加大宣传力度。校内媒体要积极宣传离退休人员中“老有所为”的先进事迹和部门、院(系)服务离退休人员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建设和谐校园。

各部门、院(系)应以敬重之心、关爱之情、务实之举,切实体现校党委对离退休工作的重视和对离退休人员的关怀,努力在全校形成离退休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和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使我校离退休人员安度幸福晚年,也更好地激励老同志为学校建设发展增添正能量